T14招生官解读“JD offer提前发放”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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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管理员 2025-01-22 10:37:42 69


提问

您能描述一下早期行动计划是如何运作的吗?

我们有一个不具约束力的早期行动计划,这意味着对于那些在11月1日前完成申请的文件,我们保证在12月中旬之前作出录取决定。理论上来讲,这可以让申请者在他们最关心的学校尽早试水,看看他们的表现如何,并尝试确定是否需要对他们的申请策略进行任何中途修正。对于哪些能够尽早组织起来的人来说,这非常棒。你可以申请你想要的任何项目。如果你进入来你最想去的学校,你就不必再发送15份申请;如果你没有进入你申请的“Early Action”学校,你仍然有机会向更多的学校发送几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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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您能解释”Early Action”和”Early Decision”的区别吗?

“Early Action”计划是非约束性的,因此你可以向一所或多所学校表明你的兴趣,在12月中旬前得到决定,然后要么接受录取,要么继续这个过程。


“Early Decision”合同约束你接受一所学校的录取,如果收到录取通知,并撤回你可能提交的所有其他申请,有约束力的早期决定计划对哪些知道自己一旦被录取就一定会去一所特定法学院的人来说是好的,他们愿意关闭所有其他地方的门户,如果被录取就去那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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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您的申请中有多少比例通过早期行动获得?

大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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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你一般建议人们寄出多少份法学院的申请书?

法学院的申请人平均申请数量在5-6个之间。如果你对申请过程明确,你应该能够相当容易的将范围缩小到7-8所学校,或者如果你在地理上限制自己,甚至更少。


我告诉人们另一件事,永远不要申请你不想去的那所学校,在和申请过程中的人交谈时,我总是感到经验,他们会问我是否要重新申请康奈尔大学,因为那是他们的第一选择,他们会告诉我“我被录取来,我被录取了,但是我不想去那些学校,因为我真的很想去康奈尔大学”这是什么理性的过程?为什么你要费心花钱申请一所你即使被录取也不去的法学院?我认为,如果人们只是以这种方式去申请,很多人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费用。只要申请你如果被录取就会乐意去读的法学院。为什么要在其他地方浪费你的精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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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如果有人已经知道他们想去的城市或者至少是这样国家的地区,你认为他们在选择法学院时应该考虑这一点吗?

我认为,在开始申请之前,申请人应该尽到自己的职责。如果一个人已经知道她想在哪里安置,那么她在去一所法学院之前,这所学校可以向她展示一份安置记录,证明它持续地将人们安置在该城市或地区。每个法学院都会收集安置数据。现在大多数数据都在法学院的网站上。不要接受学校给自己贴的标签,去看看数据,或者打电话给安置办公室,说,“我想在洛杉矶。从你的学校毕业后,我成功的几率有多大?”无论你与谁交谈,他们都应该能够拿出数据并说,“我们每年有7%的毕业生最终去了洛杉矶,”或者随便什么数字,然后把这个数字与你申请的其他学校的数字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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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好的,既然我们已经处理了关于候选人的LSAT和GPA的细枝未节,你能从文件到达办公室的那一刻开始,到做出决定的时间,带我们回顾一下对某位特定候选人的评估吗?

一旦文件进来并完成,选择过程就从我的办公室开始。我或另外两名招生官员中的任何一位首先阅读所有文件。我们中的一位将阅读每一份文件,并确定是否应进一步分发该文件。较大的招生委员会已将责任委托给招生办公室,由其自行做出广泛的决策。这些相对“简单”的决策通常不会传达给委员会。一旦我们完成,边缘或困难的文件将在委员会的七名成员之间进行分发,每个人都将提出一系列书面意见,然后提出具体的建议。一旦文件已经分发,如果推荐意见一致,那么这就是决定。如果决定推荐意见不一致,那么我们将作为一个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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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所以委员会的每个人都读了一份文件?

如果他们在附近的话。是的,每份文件都会传给委员会的每个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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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成员可以作出哪些决定?是录取、拒绝还是等待名单?

不,更多的是叙述,而且有更多层次。弱承认,强承认,坚持但可能被说服——你知道,那种事情。你基本上在每份文件上写一段话。委员会中的每个成员每周都会收到这些文件,一次可能有二十到二十五份。你审阅它们。如果他们意见一致,那就是决定。如果他们意见不一致,那么我们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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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那么会议上会发生什么吗?

接下来通常会进行一场自由讨论,你会看到所有你希望看到的观点。委员会故意由非常不同的人组成,他们对事情有不同的看法,但共同的目标是接纳那些每天都会出现,努力工作、并为课堂结构贡献独特视角,背景或其他东西的人。


委员会中的每个人都会从不同的角度看待这些事情。因此,这种你来我往的讨论非常有趣。委员会的一些成员可能对法律学员的适当准备有着非常不同的看法。例如,主修音乐的学生能在法学院表现的好吗?某个候选人的海外项目就是一个假期,还是学生通过海外的一个学习挑战自己?对于一个就读于允许你在成绩出来之后决定是否以通过/失败显示成绩的学校的学生,我们如何权衡成绩?所以这是一个非常自由的过程,委员会里肯定没有畏首畏尾的人。但尽管如此,我们在任何特定候选人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非常非常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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